依據(jù)南昌市政府采購辦批準(批復文號:洪采購函【2010】424號),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的委托,對南昌市公安局警務綜合系統(tǒng)升級改造采購項目(采購編號:JXGZ2010-12-0201)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公開招標采購設備清單明細表:
包號 |
序號 |
產(chǎn)品名稱 |
數(shù)量 |
采購預算(萬元) |
技術參數(shù) |
01包 |
01 |
技術要求警務綜合執(zhí)法辦案系統(tǒng)改造 |
1套 |
128.13 |
詳見招標文件 |
二、投標人必備資格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
(3)投標人應具有軟件企業(yè)認定證書;
(4)投標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3級以上(含3級)資質(zhì)證書;
(5)投標人必須能提供所投主要設備的制造商針對本次招標項目的有效授權(quán)書(光纖存儲、光纖交換機、應用服務器)。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方式投標。
三、購買招標文件時請?zhí)峁┮韵孪嚓P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副本;(原件驗后歸還、復印件需加蓋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01月17日每天(節(jié)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時間)在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每包售價為500元人民幣/包,售后不退。
六、投標保證金應于2011年01月17日16:0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注:投標保證金不接受個人名義匯款,匯款需以到帳為準)
七、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開標一覽表必須單獨密封,并于2011年01月19日上午8:30―9:00遞交至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豐和大道1318號)四樓7號開標室。
八、開標定于2011年01月19日09:30時(北京時間)在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豐和大道1318號)四樓7號開標室,屆時請投標人的法人或經(jīng)正式授權(quán)的代表出席開標大會。
招標代理機構(gòu):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南昌市高新開發(fā)區(qū)高新七路186號一樓
聯(lián) 系 人:張俊 13767139296
電 話:0791-8194897
傳 真:0791-8194861
郵 編:330096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南昌分行營業(yè)部
賬 號: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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